上海:发布扩大开放100条 超九成年内将实施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上海市政府7月11日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上海日前正式发布《上海市贯彻落实国家进一步扩大开放重大举措加快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简称“上海扩大开放100条”,涉及金融业开放合作、构筑更加开放的产业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打造进口促进新平台、创造一流营商环境等5个方面。
       从上海扩大开放100条的内容来看,金融开放占据最大的比重。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周波介绍,在以更大力度开放合作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方面,包括32条具体措施,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对国家宣布的开放措施作了具体展开。比如“取消在沪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支持外国银行在沪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二是对部分开放部署,提出先行先试。比如,对国家明确的三年后不再对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设限,表述为“争取3年内取消外资人身险公司持股比例限制”。三是突出上海的市场优势和功能特色。包括金融要素市场和自由贸易账户等优势。比如,“支持境外企业和投资者参与上海证券市场,修改完善发行上市等规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