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19条措施加大金融服务民企力度

       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6月11日转发了《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保监局、上海证监局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结合上海民营企业发展实际,着眼发挥货币信贷工具导向支撑作用、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势、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加强部门协同五方面,提出了十九条工作措施。

      《实施方案》提出了许多具体、明确的量化目标。着力推动商业银行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要求落实民营企业公平信贷原则,合理设置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加强续贷产品开发和推广,创新信用融资产品,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和尽职免责制度,加大市场监管、社保等公共信用信息对商业银行开放力度等措施。